真功夫没有“真功夫”?20件商标因酷似李小龙形象被裁定无效

编辑:admin 日期:2022-11-02 15:54:10 / 人气: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官网上对20件真功夫系列商标作出无效宣告裁定公开,认为该系列争议商标与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违反《商标法》条款,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商标无效一方为李小龙文化信息咨询(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法人系李小龙之女李香凝,与真功夫纷争多年。2019年,李小龙之女李香凝一方诉真功夫侵权,今年8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如今,在案件尚未定论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相关商标无效,再度引发网友讨论。
国家知识产权的裁定,是否对真功夫不利?真功夫商标已核准十多年,被判侵权可能性大吗?真功夫品牌虽已更换新版logo,但在形象上与李小龙仍有些类似,是否又会涉嫌侵权?对此,新黄河记者采访多位律师,从多角度解读真功夫商标侵权纷争。
被宣告无效的商标图案
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十余年
8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真功夫系列商标宣告无效,近日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开裁定文书。共有20件真功夫系列商标被商标局裁定无效,均与李小龙形象及其经典动作类似,其中包括图形商标及图片和文字组合商标。
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9月,申请人李小龙文化信息咨询(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对真功夫系列商标提出无效申请,该公司法人系李小龙女儿李香凝,申请人股东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为李小龙形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二者均为李小龙利害关系人。申请人认为,真功夫系列商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李小龙的经典形象,借助知名人士效应获得利益。
真功夫使用形似李小龙肖像作为商标多年,记者查询发现,此次裁定无效的系列商标中,最早于2004年申请注册,此前,真功夫名为“168蒸品快餐店”,后更名为“双种子”。据报道,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花费400万元设计公司品牌logo,使用酷似李小龙的经典动作形象后,餐饮事业发展飞速。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真功夫系列商标均违反《商标法》,李小龙是一代武术宗师,中国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的首位华人主角,被誉为“功夫之王”,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李小龙已是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争议商标与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作为商标使用在核定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等特点产生误认。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表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真功夫悄然更换新商标
真功夫系列商标身陷侵权风波多年。2019年12月,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起诉上海真功夫快餐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案由为一般人格权纠纷。
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为李小龙女儿李香凝,其要求真功夫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作为商标,并索赔2.1亿元。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法典》明确规定,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死者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其实,早在2010年,李香凝就开始对李小龙形象进行维权。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出正式的复函,称“李小龙及其英文姓名‘BruceLee’开发利用的权利应当归其继承人所有”。
真功夫曾对此案公开回应称,真功夫系列商标是由公司申请、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授权的,并且已经被使用了15年(截至当时)。“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后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我们正在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真功夫系列商标涉嫌侵权案争议不断,记者注意到,在诉讼开始前,纷争多年的真功夫商标已经悄然更换。
新旧商标对比,右为新商标
2016年,真功夫门店及微博头像均已更新。据报道,真功夫否认因涉嫌商标侵权更换新版形象。新版形象仍身着黄色上衣,做出武打动作,仅模糊处理脸部线条。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邱洪奇表示,真功夫品牌虽然更换了商标,但是形象与李小龙有类似。根据民法典第994条的规定,很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真功夫品牌更换的logo与李小龙的经典武术动作相似,外观上能体现李小龙的个人特征,具有一定的可识别性,而且真功夫名称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李小龙,存在被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风险。
商标无效或预示案件走向
2022年8月25日,李小龙之女李香凝起诉真功夫案在上海开庭审理,“李小龙女儿向真功夫索赔2.1亿元”登上热搜。
当时,有业内和法律界人士认为,真功夫商标虽与李小龙的经典形象相似,但由于其商标注册时间早、使用时间长,商标被判定无效的难度较大。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新霞曾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商标法》中规定,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本案中,对“真功夫及图”商标提出无效申请获得支持的可能性很小,侵犯人格权成立的可能性较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表示,在具体案件当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形,作出裁判。
如今,在案件尚未有定论的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了20件真功夫系列商标无效宣告裁定,或许预示着案件的走向。
“本案认定的难度在于真功夫使用的是否为李小龙的个人形象,以及该形象是否具有可识别性。”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虽然该商标已经核准使用了十多年,如果符合侵犯商标权的构成要件,也会被判侵权。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邱洪奇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处理行为是行政行为,涉案的商标撤销以后就不再享有了商标权。法院是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是依据事实、法律和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处理会对司法案件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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