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身男子跳河救人被指不符合英雄形象,救人也得浓眉大眼吗?
编辑:admin 日期:2023-01-04 14:12:58 / 人气:
(相关视频截图)
据了解,冯先生来自广西防城港,到江阴市旅游。那天,他和朋友一起出门找吃的,正巧在河边逗留了一会儿,就听见不远处有一群人过来呼救。同行者中只有他一人会游泳,自己也没有多想,就跳下去把人救上来了。
冯先生在寒冬中跳河救人,就是在见义勇为,值得点赞。引起热议的,就是他的个人形象。一段流传在网络上的视频显示,他穿一身红衣红袜不说,头发也是红的,手臂上还有文身。这身打扮就像是一名“社会人”,竟然也能勇于救人?于是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围观和调侃。
实事求是地说,网友的一句“不符合一般英雄形象”,未必就含有什么对他贬低的意思,可能就是觉得好奇,觉得两者的形象有落差,更凸显他行为的可贵。
人们常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意思就是,不要凭一个人的外表来评价一个人的内在,否则就容易出现判断失误。孔子就曾感叹:“以容取人乎,失之子羽!”
与“染发文身不符合一般英雄形象”相对的,网上也流传着另一个说法,“你浓眉大眼的也搞背叛?”本质上说的就是一个道理,就是提醒不要以貌取人。
救人不分颜色,不分形象,危机时刻能挺身而出的就是英雄。另外,个性化的装扮,社会的容忍度也越来越高。有时候如何打扮自己,就是一个人的欣赏品味问题,只会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就好,没有必要将文身和“社会人”等同起来。
就正如有人说,这救人的小伙子穿一身红,可能是本命年。其实并不是,冯先生在接受采访时称,只是单纯喜欢红色。凭经验主义,就容易犯错。
不管是什么打扮,向上向善就好,救人也未必要“浓眉大眼”。挺身而出的样子,就是英雄的形象,就值得点赞夸奖。人们对他的褒扬,也就要抛弃呆板的偏见,别盯着那身红衣,也别盯着他手臂上的文身,看他的行为事迹就好。
内容搜索 Related Stories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大巴扎”彰显美丽新疆良好形象08-29
- 限竞房时代高端商品房价值崛起-企业形象成品网站08-23
- 如何聪明地漂亮?用商人思维打造美女形象08-20
- 严考师德师风 整风肃纪树形象08-13
- 当一瓶水成为形象代言08-10
- 架起友谊桥梁 展示深圳形象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