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购买这种车有补贴
编辑:admin 日期:2024-05-18 22:17:01 / 人气:
日前,越城区交通运输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越城区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实施细则》通知(下称《细则》)。为规范越城区“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促进农村客运、出租车、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发展,根据上级规定并结合越城实际,此次补贴资金分成费改税补贴和涨价补贴。
“费改税补贴资金是根据农村客运车辆数、巡游出租车车辆数等因素分配,直接发放给农村客运经营者和出租车实际经营者。农村客运补贴资金涨价补贴部分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发展方面的相关支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部分的30%用于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其余的70%统筹用于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细则》中鼓励辖区公共交通经营主体,通过并购等方式,推进涉及越城区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按照线路评估价值给予补助。用于城乡线路的新能源公交车辆,且月均运营里程不少于2500公里的,给予每辆车每年1万元的补助,最高不超过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部分资金的50%。对建设的农村区域公交补电设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决算金额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一般不高于充电设备购置金额的50%)。其他涉及清洁能源应用、小件快运、客货邮融合发展等城乡公交一体化相关工作,根据实际需求给予补助,其他补助项目补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部分资金的50%。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费改税部分按巡游出租车实际经营天数进行核算发放。对于购置2023年新增或到期更新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给予每辆一次性购车补助2.5万元,2024年、2025年逐年减少0.5万元。提前1年及以上更新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的,即旧车报废或转籍时间比经营权到期时间(不计算因为疫情原因额外续延的经营权年限)提前365天及以上的,额外补助1万元。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自上牌之日起一年内营运里程达4万公里的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每辆1万元,“十四五”期间每车最多享受一次运营补贴。